為規范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行為,有效提升編外人員規范化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益,績溪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財政局和縣人社局聯合發文《關于規范事業單位編外用人管理的通知》,不斷嚴肅機構編制紀律,推動編外人員科學管理,確保“養事”不“養人”。
精準梳理編外人員分類,實行管理精細化。一是摸清底數,確定人員名單。績溪縣委編辦對全縣各機關事業單位及鄉鎮編外人員情況進行摸底統計,明確全縣編外用人名單、聘用形式、聘用依據等并形成臺賬,依據2022年機構編制統計數據,鎖定全縣現有存量,作為今后編外用人控制底數,實行總量控制。二是明確分類,細化管理。績溪縣委編辦在充分調研的前提下綜合考慮全縣各單位實際用人情況,將現有編外人員細分為10類,對于公安局、法院、檢察院、城管執法局及徽州學校、醫院等事業單位依據不同文件規定實施分類管理,對于各類改革和其他歷史原因形成的編外人員實施單列管理,只減不增逐步消化,實現編外人員精細化管理。
嚴格用人標準和程序,實行管理規范化。一是建立編外用人審批機制。在縣內機關事業單位在核定的控制數內,由用人單位向績溪縣人社局提出編外用人書面申請,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由績溪縣人社部門統一組織招聘或由用人單位自主選聘編外人員,納入實名制系統管理。因特殊情況需要新增編外用人指標的,須經績溪縣委編委會審批,報上級編委備案。二是嚴格日常管理規范。編外人員日常管理按照“誰聘用、誰負責”“誰使用、誰管理”原則,落實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同時建立健全考核、激勵、約束、退出機制,不斷完善編外人員管理制度,保障編外人員及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
強化實名制系統管理,實行管理數字化。一是建立合規的全縣編外用人臺賬。各單位清理清退工作到位后,對控制數范圍內的編外用人,及時更新實名制系統編外用人信息,建立實名制系統后臺操作流水臺賬記錄,確保每項操作有據可查、有源可溯,確保人員信息精準。二是動態管理編外人員。績溪縣將依托實名制系統,加強編外人員信息實時更新和維護,以管好編外人員“進、管、出”全過程為出發點,圍繞重點環節,科學設定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等網上動態管理流程,實行編外人員動態化、流程化管理,實現編外業務全流程線上辦理。(余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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